学校动态
学院首页 招生专业 成考简章
自考简章 常见问题 网上报名

成教生实习报酬企业可在缴纳所得税前扣除-成人高考

来自:湖北大学成教网   2011-04-02    浏览131次

  来自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消息称,包括成人高等院校、普通(成人)中专、职业高中(职教中心)和技工学校的学生,其实习报酬企业可在缴纳所得税前扣除。

  据悉,两部委是在近日召开的2007年度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年度工作会议中透露这一信息的。根据所得税法的基本原理,应税所得应为净所得,只有对企业的收入总额进行法定扣除之后的余额才依法予以征税。工资性支出属于正常费用扣除范畴,明确了企业可税前扣除学生实习报酬,消除了企业的顾虑,为学生寻求更多、更好的实践机会创造条件。

  据了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,凡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签订3年以上期限合作协议的企业,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,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。具体征管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。实习报酬达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缴标准的,企业应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款。

湖北湖北成人高考网网-湖北成人高考网" target="_blank">来源:湖北湖北成人高考网网-湖北成人高考网责编:wyl  

Copyright 2009-2023 湖北大学成教 All rights reserved

声明:本站为湖北大学成教交流信息网站,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